上上次好像說過鮑叔是個狡猾的傢伙,我收回那句話。
他不是狡猾,是超級狡猾。
九歲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在幹嘛?想著要去哪裡玩吧,或許做些不切實際的夢,當太空人,當總統,當俠客,也許也有變成大明星這個選項。咱們鮑叔還是九歲的小瓊斯時也差不多,他那時還是個跟在薩克斯風老師屁股後面的小傢伙,卻自信大方的說,他總有一天會成為巨星(他說的是pop還是rock?不重要,他兩個全包了),而他真的實現了,受他幫助的薩克斯風老師怎麼也沒把這意氣風發的年輕人跟當年的小毛頭想在一塊。
七零年代初,他滿心雙性外星人綺想,卻有顆實際到家的生意腦袋,說服Lou Reed化上冶豔的妝,讓他這位偶像的音樂事業再次振作。
當年華麗樂壇
緋聞鐵三角的另一個傢伙,
雖然我對他那中猴般的舞台表演實在不太有愛,大致了解他們三人各自的風格,才真的從裏到外把Glam Rock給搞懂,狂野的行徑,嬌媚的外表,陰鬱浮動的思緒,必然走向自我解構。